錢、下跪、悔過書 婚姻決裂 賈靜雯:我沒錯!


NOWnews 更新日期:2009/04/08 11:16 影劇中心/台北報導







藝人賈靜雯與丈夫孫志浩婚變事件浮上檯面,據了解,小倆口就是為了「錢」鬧翻,因為孫志浩希望賈靜雯婚後退出演藝圈專心照顧小孩,卻也傳出賈靜雯要求娘家的開銷要孫家買單,一個月得付50萬元的安家費種下爭端,甚至爆出賈靜雯曾在婆婆面前下跪,還寫了悔過書。



孫志浩一家人四年前第一次成為新聞主角,當時孫志浩的母親差點發火,當時她對著媒體說,「我可不可以知道你們是哪一位呀!不要再照了。」眼神中帶有一種說不出的威嚴,嫁入孫家賈靜雯在婆婆旁邊看起來很聽話,如今傳婚變,又爆出賈靜雯曾經在婆婆前下跪,寫出悔過書,主要是因為在婚後和男演員有曖昧簡訊,賈靜雯坦承是被迫下跪寫悔過書,但強調「絕對沒有對不起孫志浩」。



乾爹吳敦也為乾女兒抱不平,話說的很重。吳敦指出,「她一年放棄了5000萬到1億元的收入去結這個婚,什麼叫豪門,今天要不要我講出來,他(孫志浩)不是豪門,他也是打工的。」



針對賈靜雯聲淚俱下要求大家幫她找女兒,孫家友人周丹薇出面表示,「志浩和女兒從年初就一直住在我洛杉磯的表姐夫家,那兒也沒去,更不可能搞失蹤。」她還指出,「靜雯有錯在先,2006年她就曾闖入上海的家,將梧桐妹強行帶走,讓孫家人很害怕。去年11月孫志浩也曾與賈靜雯溝通,希望她能一起去美國,夫妻倆在美國好好相處。」吳敦聞言怒批周丹薇毫無立場可以說話,痛批周丹薇的行為只能用「荒唐」來形容。



賈靜雯7日也發表聲明指出,懷孕時的確每個月有跟夫家拿10萬元生活費,但自己名下的兩棟房子都是自己賺錢買下,絕非開口跟夫家要來的。2006年是因為夫妻兩人當時有爭吵,才會帶走女兒,並非周丹薇所說的「強行帶走」。律師吳宜臻也說,賈靜雯的確有跟孫志浩通過e-mail,但始終不知道女兒的下落。



孫家要賈靜雯完全退出演藝圈,由於賈靜雯要照顧母親還負擔上海、台北兩棟房子的房貸,傳出賈靜雯要求每個月50萬元的安家費,是不是為了錢夫妻倆撕破臉,孫家在台灣的親戚正在準備聲明稿表明立場。(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李韻晨、王鎮宇)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408/17/1hgnl.html


 


我的感想:


 


賈靜雯, 一個看似堅強的女人, 居然也有今天。


 


有結婚的人一看就知道, 這是一塲有錢人(男方)和較弱勢的一方(女方)的官司, 這是不對等的


離婚官司, 也看出賈靜雯她似乎對男人, 對婚姻的缺乏經驗, 更看出她平時的堅強形象所造成


沒有多少人可以幫她的局面。若我是她, 我會選擇放棄女兒, 因為女兒已心向婆家, 且對方也


的確能給女兒較好的生活, 何必為了爭一口氣而把自己搞到傷痕累累, 少個拖油瓶以後再婚不


是更有身價嗎? 這是我的現實面感想, 若要談道德, 那當然要發揮母愛(不過母愛是日積月累的,


四個月沒見小孩平時也少帶小孩這時談母愛已站不住腳了)。若說是男方平時就強行要爭帶小


孩, 那很明顯的看出對方已在備戰了, 賈靜雯太大意。


 


再分析這段婚姻的對與錯, 最明顯的第一個錯- 奉子成婚


這是目前尤其在演藝圈最流行的, 好像小開配明星已是絕配組合, 有人說賈靜雯自己喜歡富貴


活該她有今天, 但我認為這只是各取所須而已, 為何不罵有錢小開愛美女才會一天到晚上新聞,


這個在和賈靜雯認識時就應有心理準備了, 婆家居然還把她當一般人罵, 這是很不公平的。


奉子成婚對婚姻沒有半點好處, 大家都沒有心理準備, 如果連奶粉錢都沒有那一定會離婚收傷,


早晚而已。


 


第二個錯- 工作協議。也可以說是婚前協議的一部份, 這個很重要, 如同彼此先談好家事誰做,


小孩誰負哪些責任一樣, 婚後有子後是否要工作, 若沒有工作, 那少的收入如何補償等, 像女方


她孕期時沒有收入, 男方給她每月生活費這是合理的, 但生完後的開銷呢? 當初的協議為何??


還是男方認為這已是最大的施惠了。兩家結婚後的世界已不是兩個人了, 賈靜雯她家有困難,


她母親生病須要人照顧, 須要錢, 男方出多少力?  我只看到男方說她是孝女, 不顧婆家, 不顧小


孩, 但這是否意謂男方的自私呢? 同樣的, 若角色互換, 女方也應幫忙男方, 有錢的出錢, 有力


的出力, 而非像傳統的女人嫁進來後就成為男方的人, 這是很不公平的關係。為何不雙贏呢?


今天你幫我, 明天我回報, 不是很好嗎? 一定要搞得高高在上或卑躬屈膝嗎?


 


第三個錯- 賈靜雯為何要下跪? 無論她有沒有錯, 下跪就不對。沒必要以這種方式道歉, 婆家


要求的嗎? 那這種婆婆不要也罷, 我看孫志浩別想再有第二春了。


 


第四個錯- 和婆家住太近。有種的男人就不要一天到晚的我媽說。賈靜雯婚前就不被婆家接受,


現反而變成婆家以一種我還是讓妳入門妳就要安份的姿態來對待她, 賈靜雯當初應把小孩拿掉的。


 


第五個錯- 外人干涉。什麼周丹微, 什麼親戚都跑出來說話, 他們有和賈靜雯他們住一起嗎? 看著


孫志浩長大又如何, 他們對賈靜雯了解有多少? 都是片面的單方面的了解而已, 他們根本只是在淌


混水, 把事情搞得更複雜。


 


另, 孫志浩這家人也太不人道了, 賈靜雯父親過世, 母親罹癌, 她又沒收入已很無助, 現還把她女兒


搶走, 這算什麼呢? 我不懂為何賈靜雯要故做堅強那麼久, 有不對就說, 就做最壞的打算, 讓大家知


道事情始末, 不然一下子說要離婚沒人能幫得上忙的, 因大家都在狀況外。看來賈靜雯大不了重


再來, 就算真的有所謂的和其他男人有曖昧簡訊, 那也要做漂亮點, 我想她婆家在怪這件事時是不是


也該看看自己兒子乾不乾淨吧, 那她老公出去野她能接受嗎? 再說女人會出軌通常是對婚姻不滿


和準備放棄才會有的。


 


現今這個社會還是有很多人尤其是有錢的人仍認為別人家的女兒嫁進門就是自己的(佣)人, 我的經


驗告訴我這是很愚蠢的豆腐思想。賈靜雯應會從這次的不愉快學到很多, 我認為無論男人女人都應


多談幾回戀愛, 尤其是一定要和對方同居, 但"一定不可以"和對方家人住, 希望賈靜雯事件也讓更多


男女學習到一些, 而不只是當八卦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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