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人觀念開放可以輕易結婚離婚, 我覺得婚前同居是一定要的; 然後拍拖不要超過五年再結婚(拍拖越久就越不能適應婚後生活); 婚前協議無論是口頭或書面一定要清楚(婚前協議總比婚後離婚好), 看似無情的婚前協議卻是最有保障的, 如協議婚後的家庭開銷, 家事分擔, 小孩管教等, 我看了以下這篇新聞直覺老外真開放又現實, 我想這也是人家美國能強的地方吧~ 我們中國人的差不多先生真的該被淘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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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c 19 Fri 2008 03:58
要婚前協議or離婚協議?
- Nov 17 Mon 2008 11:51
機會
王永慶說"機會每個人都有, 就看會不會把握"。這句話剛好反應陳水扁和伊能靜的新聞。先說陳水扁吧, 台灣人民給他兩次當總統的機會, 萬人之上的至高權利, 但他辜負了人民對他的期待, 如今成為眾矢之的; 再說伊能静, 她一直努力維持身材, 美麗, 也很用心在文字創作成為億萬富婆, 然卻敗在她的緋聞, 只見大家在她的blog留了許多不堪入耳的謾罵。